法制与岛屿司:建设法治海洋 推进海岛管理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8-03-2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57365线路检测中政策法制与岛屿权益司

 

    2018年,57365线路检测中政策法制与岛屿权益司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海洋工作会议具体要求,认真落实海洋领域各项深化改革任务,围绕新时代海洋工作“一个定位、三个聚焦、五大体系、八个方面调整改革”总体思路,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水平,努力开创新时代法治海洋建设和海岛管理新局面。

 

    推进海洋领域重点立法项目。完成《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并组织宣传贯彻。继续完善海洋基本法草案,加快南极立法工作进程。完成《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修订。积极探索开展海岸带管理、渤海区域保护等立法前期研究。组织开展涉海国际公约与国内法律法规衔接问题研究。

 

    完善海洋督察长效机制。打造海洋督察专业队伍,组织开展围填海专项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推进海洋督察整改见效。选择3~4个省(区、市)开展例行督察,适时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用海专项督察,开展对沿海省(区、市)政府和海洋主管部门海洋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督察。

 

    深入推进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海岛保护名录制度,发布第一批海岛保护名录;开展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与修编论证;研究制定海岛岸线保护管理办法和领海基点所在海岛保护管理办法。继续推进海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和海岛物种登记工作;开展海岛生态指数和发展指数评价。继续推进生态岛礁工程,加强海岛保护类项目和生态岛礁工程监督检查和实施情况评估;推动南海珊瑚礁研究中心和晋卿岛珊瑚礁生态修复中心建设,实施珊瑚礁保护与修复工程。

 

    加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制订《关于贯彻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意见的实施方案》《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方案》,修订《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开展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和法前用岛现状勘定试点工作。启动《海岛保护法》修订前期研究,印发实施《“和美海岛”创建方案》。

 

    提高海岛监测业务化程度。实施海岛基本要素年度监测评估,试点开展海岛入海污染源排查,深化海岛特色生态系统、重要生物和南海水下文物监测,推进南海岛礁生态系统监测评估。开展开发利用海岛生态本底调查、监测站点建设和跟踪监测,启动海岛砂质岸线勘测试点示范。推进南沙岛礁“生态维权”,加强南沙岛礁工程附近海域生态监测评估,针对已发现问题开展专项监测与治理。

 

    积极参与全球海洋生态治理。制订落实《平潭宣言》行动计划,推动中国—小岛屿国家海洋部长圆桌会议机制化,加强与小岛屿国家务实合作,探索开展岛礁生态联合监测。